代課老師聘用3年 才知僅五專畢業
2017/09/14 06:00
〔記者吳政峰、陳昀/綜合報導〕桃園中興國中102年招聘劉男入校當代課老師,到105年才發現他只有五專畢業,不符合大學畢業規定,遂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告劉不當得利,要求返還薪資等費用近73萬元,惟法官發現劉男任教前已繳交畢業證書,是學校疏於審查,判中興國中敗訴。
中興國中102年延攬劉男當代課體育老師,連續達2年5個月。劉男去年2月報名參加該校甄選獲錄取,執教至去年6月30日止。3年下來,校方共支付薪資、勞健保、勞退金共72萬8千多元。
校方後來得知劉男是「醒吾技術學院五專部」畢業,卻未寫明,刻意隱匿身分,不符「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要求劉還錢未獲回應,告上法院。
法官指出,劉男首次進入中興國中任教時,就已繳交畢業證書影本,報名教師甄試時又繳交一次,但校方兩度疏於審查。此外,劉男雖非大學畢業,但已依約聘內容完成代課內容,中興國中不得解除契約;而劉男遴選時未主動告知,也不構成詐欺,駁回中興國中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中興國中人事主任游錦華回應說,劉男繳交履歷時並沒有附上畢業證書,履歷則寫「醒吾技術學院」並勾選已畢業,經校方一再催促,去年才繳交2015年向醒吾技術學院申請補發的畢業資格證明書,蓄意誤導校方。他批判決離譜,校方一定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