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兄弟烹殺綠蠵龜 二審判緩刑免關
2017/10/04 06:00
震驚全國的澎湖吉貝消防分隊殘殺綠蠵龜案,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消防員程榮俊坦承犯行,被依違反動保法判處徒刑1年4月,緩刑5年,需支付國庫40萬元,漁民胡振哲仍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王明賢、陳福榮、程榮俊分別為吉貝消防分隊小隊長及隊員,胡振哲則為澎湖漁民。去年5月初,程員等人以3千元向胡收購被宰殺、肢解的綠蠵龜。經民眾拍照上傳網路揭發案情,澎湖檢警登島調查,澎湖地院今年5月底宣判,王、陳各處徒刑1年2月、緩刑3年,且須向公庫支付24萬元;程判1年4月、胡判1年。
程、胡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酌程員坦承犯行,宣告緩刑,以啟自新。(記者鮑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