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台化彰化廠罰款 縣府精算為12.44億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台化汽電共生鍋爐展延許可遭撤銷案又有新進展,彰化縣環保局昨「加碼」精算罰鍰數額,M22鍋爐從97年1月到105年9月間停爐為止,近9年來,發電量總度數共48億8724萬3572度,不法利得包含轉售台電和供應台化彰化廠、台塑生醫等其他公司的自用電,全部都納入罰鍰的處分金,金額共達12.44億元,環保局將於11日正式發文處分。
近9年發電量 加碼納罰
這項高額罰鍰的處分書,是環保局繼今年6月撤銷100年給予M22鍋爐操作許可證後,昨天繼續「加碼」,往前追溯到97年到100年間,台化彰化廠各機組生煤的使用量,即更精準算出M22鍋爐,從97年拿到操作許可證開爐,100年展延再到105年9月拿不到展延許可而停爐,近9年來產生的總電量,一併都納入「加碼」罰鍰的處分內。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指出,最快雙十連假後就會對台化開出裁處書。
最快雙十連假後 就會開出裁處書
環保局綜合計畫科長陳金蘭表示,在處分前,會先請台化陳述意見,台化目前不提供資料並聲稱沒有違法。不過,「沒有違法」的說法也算一種陳述,環保局會納入陳述意見中。
一開始,環保局估算台化M22鍋爐電量不法利得,因為無法取得97年到100年間能源局提供的發電資料,所以只能用100年到105年9月的發電量推估,初估不法利得約12億元左右。
直到昨天找出97年到100年間各機組煤的使用量,再根據能源局提供的總發電量,精準算出每個月和近9年來的M22發電量,高達48億8724萬3573度,環保局以販售每度電價最低為1.92元計算,同時依據財政部歷年來所公布「同業利潤標準」中「電力供應業」淨利率為17%,並考量其營業稅5%及17%營所稅,初估其不法利得共12.4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