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校大專生促修法 增加校務會議學生席次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灣民主自治發展蓬勃,高中職將立法成立學生會,而目前全國一六一所大專都有依法成立學生會,對大學校務產生一定影響力,十六所大專學生會更組成「大學法改革陣線」,呼籲再修大學法、拉高學生在校園的實質影響力;但有部分大學憂心,目前大學學生會選舉的投票率偏低,早已衍生代表性問題,也有權責不符問題,應避免修法造成未來校務運作困難。
大學法改革陣線發起人鄭婷伊表示,在大學行政、教務等會議中,學生代表雖可投票,但總因學代比例太少而處於弱勢,因而催生出十六校共組大改陣,一起推動大學法修法,希望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席次能由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也希望擴及校長遴選等。
輔仁大學前學生會長陶漢則提到,大學許多事情跟學生有關,但除校務會議,某些會議卻仍無法參與,如私校預算委員會,難以用學生角度監督學校財務,又如與學生息息相關的漲學費事件,即使議案提到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才兩人,投票表決根本不會過。
大改陣成立後,整理出各校在學生自治中需改革的重點,如校長遴選增學生代表,校務會議學生代表要從現行十分之一增為五分之一等,九月已在立法院召開大學法修法公聽會,將遊說立委、教育部修法。
清華大學校長賀陳弘對此則指出,可想像學生爭取其需求,但學校資源跟運作無法通通滿足,且在實務面,學生參與校務的程度其實嚴重不足,學生會長選舉的投票數往往過低,衍伸代表性問題,另有權責問題,如學生規劃校務但恐無法承擔失敗責任;但他認同學生積極參與的動力,建議可先從社團或宿舍生活等下手,若是學生事務團體,各大學應充分讓學生自行運作。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學務長柯志堂也指出,在校長遴選方面,贊成加派學生代表,但對於增校務會議的學代,若提高到五分之一,則擔憂部分私校或小校因系所少,有民意基礎的學代也少,恐湊不齊人數而影響會議運作,再加上學生有課業,就需在開會跟上課做取捨。
教育部高教司則表示,也希望看見大學生對校務及公共事務更多參與,將廣納意見再作研議,但目前尚未訂出修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