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台證擬限用1小時 逾時收費15元
2017/11/15 06:00
台鐵於2013年6月起取消170多個車站月台票,改換月台證,限時3小時,但並無罰則,最近檢討訂旅客運送契約時,打算將月台證限時縮短至1小時,逾時者考慮收15元。
台鐵運務處表示,交通部要求檢討改善台鐵目前旅客運送要點不合理處,並提升位階為旅客運送契約。檢討時發現有旅客利用月台證逃票,決定將月台證使用時間縮短,目前規劃是由3小時縮短為1小時,逾時則收費,考慮用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15元。
立委過去曾質疑台鐵每年出售月台票收入約900萬元並不合理。台鐵因而自2013年起取消170多個車站月台票,民眾要進月台接送親友需換月台證。
而目前僅剩7處車站有前站與後站通行需求,仍保留月台票、每張6元,包括中壢、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宜蘭、花蓮。(記者鄭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