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四大皆空」 環團批護航業者
2017/12/08 06:00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政院版礦業法修正草案昨天出爐,環保團體批評政院版讓展限中礦場避開管制,完全不受原基法、地質法、文資法限制,直呼修法是「四大皆空」,護航業者。
指不受原基法、地質法、文資法限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昨天發表聯合聲明批評行政院版礦業法修正草案「四大皆空」,第一空是關鍵條文排除目前申請展限中的五十個礦場。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謝孟羽說,這些礦場數量占全台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要不要適用政府可以去解釋,並非全然使用從新從優原則,但現在政院版條文未見溯及既往條款,部分關鍵條文更限縮適用新法施行後才送件的個案。
補辦環評的礦場被認定不應開發,也不一定會被廢止礦業用地是第二空。謝孟羽說未來礦業用地核定前,僅面積超過兩公頃、年生產量超過五萬公噸的大礦場才須補辦環評,漏掉位於敏感區位的小礦場。
此外,政院版將礦權展限和礦業用地核定脫鉤,加上環保署尚未完成環評法修法,未來礦權展限是否要做環評還是未定之數。
第三空則是部落不同意也照樣可開發;原基法第廿一條僅適用修法通過的新展限申請案,修法前申請中的礦場都不需補辦,如今年三月通過展限廿年的亞泥案。行政院把原基法解釋導向成僅需參與,不一定要同意,為對原住民族土地權漠視。
第四空是採礦最大,其他與採礦相關的地質法、文資法、區域計畫法等法規管制被行政院版礦業法修正草案架空,讓主管機關單方面擁有過多裁量權的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