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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2年還傳化工奶 網友被判刑

黃姓男子二○一六年底在網路發文指控林鳳營鮮乳是化工奶,北檢認為與劣油事件爆發已時隔兩年,林鳳營鮮乳檢驗報告在網上也可輕易找到,依誹謗罪起訴黃男,經台北地院判刑三個月。(資料照)

黃姓男子二○一六年底在網路發文指控林鳳營鮮乳是化工奶,北檢認為與劣油事件爆發已時隔兩年,林鳳營鮮乳檢驗報告在網上也可輕易找到,依誹謗罪起訴黃男,經台北地院判刑三個月。(資料照)

2018/01/29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黃姓男子二○一六年底在網路「批踢踢實業坊」發文指控林鳳營鮮乳是化工奶,並稱:「今晚十點公視會播當年頂新集團做『多氯聯苯毒害』的專輯…。」味全公司不滿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與劣油事件爆發已時隔兩年,林鳳營鮮乳檢驗報告在網上也可輕易找到,依誹謗罪起訴黃男,經台北地院判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九萬元,成為首位因散布化工奶謠言被判有罪的網友。雙方民事官司則仍在進行中。

頂新劣油事件二○一四年間爆發,民眾同時將矛頭指向頂新旗下味全產品「林鳳營鮮乳」,網路上陸續出現化工奶傳言,味全曾對網友、雜誌負責人提告,但因食安議題當時正夯,北檢認為是可受公評之事,統統不起訴。

而黃男到案後承認發文,但辯稱只是從LINE轉貼文章,沒有惡意。但檢察官發現許多證明林鳳營鮮乳不是化工奶的資料早在網上公開,公視二○一五年就已澄清該報導無涉及任何鮮乳製品。檢察官認為黃男為碩士,具社會經驗,卻毫不查證直接轉載,予以起訴。黃男到了法院改口認罪,但未與味全和解,被判三個月徒刑,他未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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