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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伯勞鳥 除名藥食兩用

台灣土狗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台灣土狗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8/02/23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衛福部新公告食藥兩用清單,將以往共二一五項材料減為卅七項,剔除了許多現在已被認為是普通食物的蔥、鯉魚、柑橘等項目,一度引發外界疑慮的伯勞、鴕鳥、驢、狗等,也都不再列入食藥兩用清單中。

清單項目 沒藥證也可販售

新公告的清單已經生效,清單上的物品可做藥食兩用,沒有藥證也可以販售,但若沒藥證又販售非清單內的中藥材,就會被視作無照藥商,依藥事法可處三萬元到兩百萬元罰款。

舊版清單包含許多一般食材,例如竹筍、柑橘、蔥、文蛤等,還有諸如狗、驢、騾、野馬、伯勞、鴕鳥等禽獸類,曾遭動保團體等外界人士批評誇張、藥食兩用清單沒有與時俱進。

中藥材屬於醫療使用,販售中藥材需要有藥證才行,不過部分中藥材屬於「藥食同源」,一般食用都很安全,也能同時當作中藥材。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說,之前許多品項是因前人認為有療效,列入參考,但在現今社會來看,已經很不合時宜,甚至用了還會觸法,因此有必要更新。實際上,許多中醫藥行也早已不使用這些有爭議的品項。

新公告的卅七個品項包括百合、荷葉、銀耳(白木耳)、山藥、生薑、昆布、薤、馬齒莧、蒜(小蒜)、海藻、小茴香(子)、八角茴香(大茴香)、羅勒、龍眼肉、枸杞子、烏梅、大棗(紅棗、黑棗)、山楂、秦椒(花椒)、胡椒、芡實、蛋豆豉、蓮子、赤小豆、薏苡仁、牡蠣殼、菊花、黃精、薄荷、絞股藍(七葉膽)、決明子、石斛、陳皮、肉豆蔻、草豆蔻、砂仁、人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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