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費時 癌友盼免疫細胞療法合法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
40歲的邱太太二年前發現頸部左側長約2.7公分大的腫塊,拖到半年後才就醫,沒想到確診為甲狀腺癌第二期,之後的一次回診,又意外發現左右兩肺葉均有0.3公分的肺腺癌,二度罹癌讓邱太太心灰意冷,但她不放棄,邱先生也不放棄,再透過友人介紹與諮詢醫師後,決定遠赴日本進行免疫細胞療法,現在病情控制穩定。
台灣癌症免疫細胞協會理事長紀君霖表示,像邱太太一樣二度罹癌、等待免疫細胞療法的病友不在少數,不過由於台灣尚未對免疫細胞療法訂立專法,導致不少病友錯信生技公司,或是只能夠向國外尋找合法管道,而錯失治療機會。因此協會呼籲,政府應儘早立法,讓醫師、病友能有所依循。
馬偕醫院癌症中心暨臨床試驗中心主任張義芳也說,現在免疫細胞療法在台灣尚未合法化,若病友想要申請還必須通過層層關卡,如證明患者真的沒有標準治療方式、醫生要判斷和選擇治療計畫、尋找產品後再送人體試驗委員會,向衛福部申請通過後才可等,申請過程相當曠日廢時。
張義芳提醒,免疫細胞療法以增加免疫力為主,雖可能或多或少對病情有改善,但絕對不是萬靈丹,患者還是應以正規治療為主,如有需求,也需要與主治醫師做討論、評估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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