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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駁立委︰未放水大創核災區食品

「大創百貨」於二○一五年進口核災區食品,遭到檢調搜索。
(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大創百貨」於二○一五年進口核災區食品,遭到檢調搜索。 (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8/03/22 06:00

〔記者吳佳蓉、黃佩君/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指出,二○一五年日本大創百貨公司進口核災區食品,造成全民恐慌,事後經濟部祭出「禁止輸入貨品六個月」處分,但貨品卻仍持續放行。對此,經濟部解釋,依法行政,並未放水。

黃國昌指出,當初為懲罰大創偽造標籤,經濟部貿易局以違反貿易法第十七條第六款為由,祭出罰則,禁止大創輸入貨品半年;但經了解,禁止期間海關仍有八一六次憑輸出入許可證的放行紀錄。

他表示,關務署回應是,把關主要看貿易局輸出入許可證,有許可證就會放行。他質疑,問題出在貿易局身上,表面上開罰、私底下卻放行,要求貿易局一週內調查清楚,說明究竟放行什麼貨品、幾個貨櫃、憑什麼放行等,將會追究責任、徹查到底。

貿易局表示,對大創開罰是自二○一五年十一月至隔年五月,期間成立的交易行為確實禁止輸入。但根據貿易法第卅一條規定,受處分前已成立的交易行為,只要經貿易局查明屬實,仍得辦理該交易行為貨品的輸出入。

貿易局表示,大創當時檢附相關交易文件,經查明確實有處分前所成立的交易貨品,因此對那部分貨品發給輸出入許可證,並未有放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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