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爺爭議/學者再爆新證 去年赴中未申請
2005年赴中兼職名實不符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踢爆,涉嫌違法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兼課和擔任碩博生導師,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昨天在臉書中再爆新證據,管中閔去年擔任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期間,中國的廈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及復旦大學等校都將管中閔列為講座教授。
她譏諷說,廈大庫存網頁的記載,跟管中閔教授自己提供的英文履歷內容完全相符,所以是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在進行「政治恐攻」嗎?
中國3校去年都列管為講座教授
台大教授不斷找出管中閔被指違法赴中的證據,管中閔在擔任中研院經濟所所長時,曾申報赴中短期講學或參加研討會,但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廈門大學信息公開網上,卻公布管中閔為博士生指導教師,管申請赴中的目的,顯然與廈大兼任教職不符。
2005年申報短期講學 卻是任博導
且根據相關資料,管中閔從二○一七年迄今均未申請赴中,但劉靜怡找到管在去年擔任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期間,赴中講學的證據,包括去年九月八日在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院擔任講座。
去年出席復旦大學年會 有圖為證
劉靜怡還發現,去年六月廿七日復旦大學所發布的新聞中,該校經濟學院國際諮詢委員會在六月三日召開年會暨論壇,管中閔不僅出席論壇,文中指管中閔是「經濟學院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有照片為證,報導中還寫:「管中閔提議復旦經濟學院在走向國際化的同時,也需要利用地理優勢和中國發展機遇,注重特色發展。」
另有台大教授表示,管的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為行政職,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三規定,兼任教學及研究工作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管中閔不僅在廈大兼職,還擴及復旦經濟學院,是否有先取得台大同意要對外說明,管中閔未申請同意即赴中,顯有違反規定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