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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去年欠費暴增3倍 最大戶欠141萬

高速公路車流行經計程收費感應門架。(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高速公路車流行經計程收費感應門架。(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8/04/24 06:00

〔記者鍾麗華、陳宜加/台北報導〕國道電子計程收費系統(ETC)啟用後,用路人欠費逐年攀升,移送強制執行的案件較計次收費增加達廿倍以上;監察院調查,去年欠費達五.六六億元,較前年暴增三倍,而前廿大欠費戶,欠費總金額達一二八九萬元,其中十九戶為營利事業,最大戶是一家交通公司,欠費車輛達廿九輛,欠費近六千件、一四一萬元。另有位民眾欠費卅二萬元。監院要求交通部改善,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前20名有19戶是公司

調查報告指出,高公局二○一○年才開始把二○○六年通行欠費移送強制執行,二○一六年移送二○一二至二○一三年的案件,二○一七年移送二○一四至二○一五年的欠費,卻未將高額、慣性欠費人列為重點管制對象,造成欠費餘額持續累積。

報告指出,高公局把欠費者比照早期辦理欠繳健保費案件移送強制執行的標準,訂定汽車所有人累計欠費達七千五百元以上者才強制執行,外界質疑後,標準才降為三百元即移送,已導致二○○六至二○○九年欠費金額逾三百元、小於七千五百元的金額達三二○萬餘元,因未於五年內移送強制執行而註銷,造成國庫損失。

高公局解釋,欠費五.六六億為累計至去年欠費未繳的金額,去年已移送強制執行。

高公局坦言,國道從計次改為計程收費後,目前收費門架達三百卅三座,加上交通量持續成長,欠費隨之增加。案件數量多但人力有限,已儘速辦理,目前均合於規定,欠費於五年內如期完成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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