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籲高教彈薪 淘汰沒競爭力學校
2018/06/19 06:00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台灣人才流失問題嚴重,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指出,台灣教授級薪資結構不具競爭力,薪資較他國偏低;而薪資無法提升,根源在於廣設大學及均一薪資,大學供過於求而稀釋資源,薪資難以提高。法制局建議,大學應分級分類,應退場而不退的學校應處以罰則,加速淘汰不具競爭力的學校,並呼籲高教資源應更集中且有效應用,例如採彈性薪資為教授加薪,更提升台灣的高教競爭力。
大學供過於求 教授薪資偏低
法制局報告指出,台灣教授級最高月薪為新台幣十一萬六八二五元,薪資結構不具競爭力。美國大學經濟學系新進博士年薪約十三至十五萬美元,高的可能超過二十萬美元;中國最高約人民幣五十萬元,外加住宿津貼。香港、新加坡開出的薪資是台灣三倍,約二十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五九○萬元。
報告分析,台灣教授的低薪狀態,根源於廣設大學及均一薪資。由於廣設大學及少子女化,使得大學供過於求,薪資難以提高。
該退場卻不退場學校應處罰
行政院雖已擬具「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協助辦學不佳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或退場,但大多僅具宣示性質,無法有效達到退場的目的,應要有積極性措施,亦即依規定應退場而不退場的學校應處以罰則,如不核給招生名額及處以罰鍰等,淘汰不具競爭力的學校。
報告並指出,目前教育部推動玉山計畫、高教深耕計畫等經費補貼,希望有效抵抗國外的磁吸效應,但杯水車薪的補貼,恐難抵擋人才流失的效應。
法制局建議大學應分級分類,如美國加州分為研究型和教學型大學,瑞士重視技職教育,以有效運用有限的教育資源;又採取彈性薪資,為教授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