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爺違規兼職/台大避重就輕 稱資料、流程時間差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監察院糾正台大校長遴選有兼職違法及程序重大瑕疵,台大校方昨開記者會指出,管的兼職核准延遲,是台灣大哥大提供資料晚,加上校內流程需時間,導致前後落差,但最後有補完程序,因此認定管中閔沒違法兼職。然而,對於他人可依法申請核准、卻放任管未申請即任兼職的違法作為,及台大人事室幕僚明知管的兼職及與遴委涉有利害關係、卻未告知遴委會等諸多關鍵缺失問題,台大均未作回應說明。
台大主秘李心予坦言,管申請同時,另有電機系教授鐘嘉德也被台灣大聘為獨董、薪酬與審計委員等,但兩人申請過程不同,鐘是三兼職一起申請,管則是先提獨董、後提薪酬跟審計,兩人最後同時在去年十月二日由校方函覆同意,並將兩人聘期回溯至去年六月十四日。
至於為何鐘可三項兼職同步申請並完成校內初核,台灣大及管卻要延遲到上任後才申請?台大未做說明。
台大於一○五年修訂專任教師兼職辦法,就已明訂教授申請兼職需取得正式核可並完成產學合作簽約後才能上任,但監委調查發現,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一○七年四月卅日間,台大計有一三○筆兼職案,僅廿四筆、約十八%是依規定正式核可後兼職,一○六筆是違規後補核准,其中更有六十筆就像管一樣是「先斬後奏」、上任後才提申請。台大行政單位對於兼職把關明顯浮濫也違反內規。
監委更調查,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台大人事室有一王姓組長、黃主任及督導秘書室協助遴選作業的秘書室林姓主任秘書等人,不僅在管兩次申請台灣大兼職的簽辦表中都有會簽,表示知道管在台灣大兼職,也照理應知道管與遴委、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有利害關係。
監委︰人事室知有利害關係 未告知
監委質疑,台大人事室是校長遴選中負責候選人資格初核的重要幕僚群,但在遴選過程中,未查核管在個人資料「專兼任」欄位未填年薪高達五百萬至千萬元的台灣大兼職,且一直未將管兼職資訊及與遴委蔡明興的利害關係提供給遴委會,導致整個遴選程序被外界質疑公正性。
台大對諸多疑點均未做出說明,李心予昨僅表示,會等監察院公文來函後,再另做回應。至於是否會重啟校長遴選?李心予說,校方正在等待行政院訴願結果,目前會維持原狀。
昨日截稿前,記者未能取得台大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