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口蹄疫、非洲豬瘟 疫區肉品帶入境 罰1萬5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農委會防檢局公告,即日起,民眾自口蹄疫和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不論生熟,一律開罰一萬五千元。農委會也正研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將罰鍰提高為三千至卅萬元,預計下週送行政院院會,趕在這個會期送進立院,盡快完成修法,增加防疫強度。
防檢局指出,中國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已延燒至十省,我國目前為非洲豬瘟非疫區;此外,我國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定「注射疫苗口蹄疫非疫區」,為進一步成為「未注射疫苗口蹄疫非疫區」,今年七月一日起,台澎馬地區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因此我國正全力防範口蹄疫和非洲豬瘟的入侵。
農委會擬提高罰鍰上限30萬
但根據防檢局統計,九月初至上週,旅客自中國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總計一百八十一件,其中廿五件甚至是生肉製品。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指出,防檢局九月初公告自中國攜帶生肉製品入境一律開罰一萬五千元之後,違規件數並未顯著下降,考量防疫刻不容緩,主委林聰賢已指示修法,將罰鍰額度從三千到一萬五千元,提高為三千到三十萬元,預計本週完成相關程序,下週送進行政院院會。
防檢局昨公告,對旅客違規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將裁罰最高額罰鍰一萬五千元。防檢局局長馮海東指出,因最高額度一萬五千元罰鍰仍太低,無法有效遏止旅客違規,防檢局正進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提高罰鍰上限至卅萬元,並將條列不同違規情事和開罰額度,符合特定條件即會罰到最高卅萬元。
防檢局檢疫組組長彭明興指出,二○○八年以前,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但因動物產品涵蓋廣泛,一違規至少要被開罰三萬元,引來不少民怨,因此才修法調降罰鍰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