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不理急診病患3小時致死 協商認罪獲緩刑
2014/06/14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張姓老翁八年前胸口鬱悶、暈眩、冒冷汗,因極度不適,到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掛急診,醫師診斷有生命危險,要他留院觀察;但接手照護的王姓女護理師卻三個小時沒幫老翁量心跳、血壓,也沒安裝心電圖,老翁當晚休克死亡。台北地院考量檢方與死者家屬同意王女協商認罪,昨判王女五月徒刑,緩刑兩年定讞。
急診室林姓醫師也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前年最高法院已判刑五月確定。
判決指出,九十五年五月五日下午,老翁自行到院,醫師初步診斷後將他列為檢傷第一級,研判隨時有生命危險,指示留院觀察;但值班的王姓女護理師接手照護後,卻「放牛吃草」任由老翁躺在急診室三小時。晚間七點四十分,老翁出現休克、抽搐、意識昏迷等症狀,才展開搶救,但因延遲治療,當晚十一點多死亡。
王女事後在護理紀錄偽填「七時卅分,病人目前無不適」,意圖脫罪,被控業務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罪,她一度不願承認疏失。張姓老翁的兒子也是醫師,深知護理人員的辛苦與無奈,他只要求還原真相,不對王女求償;王女終於認錯、當庭誠心道歉。
承審法官姚念慈在判決中提到,此案雙方能相互體諒,歷次開庭都在共尋醫病和諧之道,王女認錯、老翁兒子接受讓她緩刑,法官基於「修復式正義」理念,從善如流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