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華電悄拆基地台 用戶斷訊痛罵金光黨

2015/03/06 06:00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中華電信年前悄悄拆除羅斯福路三段基地台,導致附近收訊變差,用戶提出客訴,中華電信才坦承因基地台周圍民眾抗議拆除,若收訊受影響願給予優惠,但不會主動通知用戶。消保官直指中華電信已經違反了《消保法》和《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中華電:因住戶抗議才拆台

住在北市羅斯福路三段的讀者投訴本報說,最近4G時常無故降為3G,通話時也常聽不到對方聲音,甚至一通電話斷掉四、五次以上,繳了上千元月租費卻享用不到穩定的通訊品質,因此向中華電信提出客訴。中華電信客服這才回應說是因為用戶附近基地台不斷遭居民抗議,年前已予拆除;針對影響通訊部份,客服竟回應,不會主動告知用戶,但會替投訴的用戶提供費率減免。

中華電信馮姓技師受訪,坦承年前基地台遭拆除,但不願意透露具體位置。附近用戶方小姐表示,當地的通訊品質確實不好,痛批中華電信是「金光黨」!

消保官:限期不揭露可罰2萬

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通訊不良,民眾多直覺是手機出問題,中華電信有義務主動告知用戶基地台被拆,恐影響通訊,讓消費者得以向業者重新議約或是商討其他優惠方案。中華電信非但未盡告知義務,甚至還企圖隱匿基地台拆除事實,不僅違反《消保法》第四條「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以維護公平交易」,第五條「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也違反《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十條「企業經營者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陳信誠說,若接獲投訴,北市將會發函要求業者揭露基地台拆除事實,若未限期改善,可處兩萬元罰鍰。

針對受影響的用戶,陳信誠表示,用戶得要求業者提供通訊費減免,甚至可解除契約。若用戶對於業者提出的方案不合理也可撥打一九五○或逕向消保官投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