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案判賠 賀寶芙︰已提上訴
2015/05/22 06:00
近日傳出美商賀寶芙公司遭會員提告,質疑購買的營養品疑似導致其父親出現皮膚過敏等症狀,遭法院一審判決需賠償五十五萬;美商賀寶芙台灣分公司昨發表聲明指出,此案是二○○九年發生的案件,於二○一三年一月經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但賀寶芙台灣分公司不服已提出上訴,目前還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中。
賀寶芙台灣分公司強調,高雄地方法院判決認定賀寶芙的產品對大眾而言是安全無害的,且賀寶芙並無法律義務須在產品標籤上標示過敏警訊;提告案中的使用者曾有皮膚狀況與藥物反應的病史,結果證實張先生的皮膚反應與賀寶芙產品並無關聯性。賀寶芙一向遵守台灣法律並配合司法調查,結果皆證實賀寶芙並無不當作為。(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