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約用勞檢員 控訴北市短給加班費/「抓企業違規 自己卻領不到」

2015/07/13 06:00

〔記者葉冠妤、陳炳宏/台北報導〕北市勞動局竟帶頭違反《勞基法》!已離職的北市勞動檢查處勞檢員向本報投訴,去年七月以約用身分進入北市勞動局,適用《勞基法》,但勞動局撥發的加班費不僅有限額,加班時數超過又強制補休。勞動局官員坦承不夠周延,雖然公部門的加班預算有上限,未來將優先給付基層員工。

限額報請三千元 超時強制補休

為讓血汗企業現形,勞動部去年以專案方式招募勞檢員,再分派到各縣市,補充各縣市不足的勞檢人力,卻出現約用勞檢員抓加班,自己卻無法報加班費情事。

前北市勞檢員小陳(化名)不滿表示:「我們領的錢跟正職人員相差萬元不等,做的事情卻一樣多。」三月後的加班費,還一直到六月離職後才發放。但最諷刺的是,依照《勞基法》,勞工加班費不該有上限,也不得未經勞工同意強迫補休,勞動局卻限額報請三千元加班費。

他批評說,勞動局理應為勞工爭取權益,卻默許聘僱制度上的違法。

勞動局:未來優先給付基層員工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勞動部以就業安定基金提撥僱用專案經費,供地方政府採納編制外的臨時人力,是行之有年的陋習,對約用人員勞動權益保護確實不夠周延,但這非勞動部門專有現象,「公家機關都應正視多樣性僱用型態。」

賴香伶說,會就個案部分進行事實調查,也會檢討人事管理,「該給的就給。」因公部門的加班預算有上限,未來將優先給付基層員工。

強迫補休取代加班費違法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如果北市勞動局真的強迫以補休方式取代加班費,除得補發加班費,還得面臨二萬到卅萬元的罰鍰。此外,也將追查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提撥僱用專案經費相關運用,如有不足,將商討如何從根本解決,而非強迫以休假取代加班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質疑,中央到地方勞動主管機關自己都不遵守《勞基法》,更讓人質疑公信力,「刮別人鬍子前、要先把自己鬍子刮乾淨」,應全面徹底檢視對約聘僱人員的勞動待遇合法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