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魯頒禁令 海域不准轉載魚貨
〔記者湯佳玲、葉永騫/綜合報導〕丟臉丟到國外去!綠色和平組織上週揭露台灣籍漁船「順得慶八八八號」於太平洋公海涉嫌非法捕魚,違反鯊魚捕撈規定及非法轉載魚貨後,我太平洋邦交國諾魯共和國昨天頒布禁令,禁止「順得慶八八八號」以及其他漁船的魚貨在諾魯水域上轉載,英國「衛報」立即做出報導,成為繼馬紹爾、吐瓦魯後,第三個禁止海上轉載的太平洋島國。
諾魯官方新聞稿中特別以「順得慶八八八號」遭控事件為例表示,太平洋是鮪魚重要漁場,全球鮪魚有七十%以上來自太平洋,但卻只有不到二十%的漁獲是由太平洋島國捕獲,例如很多像台灣「順得慶八八八號」這樣的延繩釣漁船,利用海上轉載節省往返港口時間,以爭取更多待在海上的機會捕撈更多鮪魚,因而今後禁止各國漁船在其海域轉載。
綠色和平組織昨日重申,「順得慶八八八號」船上的漁獲紀錄表登載捕獲三隻、總重五十五公斤的水鯊,船艙內卻存放三袋、總重七十五公斤的鯊魚魚鰭;經估算,魚鰭最少來自於四十二隻鯊魚,明顯違反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委員會(WCPFC)鯊魚養護措施規定,也就是鯊魚鰭重量不得超過鯊魚總重的五%,並涉嫌已將部分魚獲轉載到其他漁船。
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羅可容表示,台灣對此事只是以「儘快」處理的態度敷衍, 難以看出漁業署管好漁船的決心,「對已受損的台灣形象與國際地位似也不以為意」。
漁業署:禁令非針對台灣
漁業署長蔡日耀回應:「怎麼會有損形象?」諾魯是在自己管轄的經濟海域頒布禁令,是各國自己的作為,且並非只針對台灣而已,而是各國漁船都得遵守。
東港區漁會:該船合法登記捕魚
屏東東港區漁會秘書鄭福山表示,「順得慶八八八號」漁船是登記合法的船隻,不是綠色和平組織所言的非法漁船,至於指稱割鰭棄身部分,漁船船長說,魚身及鰭都在船上,絕非只有三尾水鯊。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說,我巡護九號昨已與「順得慶八八八號」漁船碰頭,目前仍在登檢中。至於過去兩個月該船有無在海上與其他船隻「靠近」的航行軌跡紀錄?黃鴻燕說,將待調查報告出爐後一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