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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擬採二審併案 中石化國賠受害人反對

2015/12/28 06: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中石化戴奧辛污染案纏訟七年終於判賠,中石化與經濟部將賠償一億六千八百一十七萬元給安南區三百一十二位住戶。昨日法律扶助基金會召開說明會,未來將採用的訴訟策略,是在一審結果的基礎上,將其他想要對中石化提告的民眾與上訴的民眾一起併入二審,類似「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訟戰策略,但引來部分民眾不滿。

法扶執行秘書卓平仲說,在九十四、九十五年間評估,受戴奧辛污染影響的民眾約有三千多人,當時只有一%、也就是三百多人提告,過了七年終於有結果,但得知中石化還要上訴,才會召開說明會了解受害人想法。

法扶指出,雖然台南市長賴清德曾向中石化喊話,希望中石化不要上訴,但聽聞中石化不改決定,以日本新潟地區在五十年代發生水俣病為例,纏訟十九年才有結果,民眾要做好心理準備。另外,法扶希望以七十年代桃園RCA污染案的訴訟模式,將一審上訴的受害者,與一審後想對中石化提告的民眾一起併入二審,如此能在一審判決基礎上,讓新一批提告的民眾能享有相同的賠償。

多數人不想再玩法律遊戲

但法扶的說法,令原來的三百一十二位受害者無法接受,中華醫事科大教授黃煥彰在現場與法扶人員口角。他說,追中石化污染已經十五年,好不容易等到結果,就差結案,民眾就可拿到賠償金,多數受害者已不想再玩法律遊戲,法扶應該把要上訴的與新提告的分作兩案處理。

中石化自救會長林吉進說,法扶介入後要求自救會的自費律師團退出,並將新提告與將上訴的民眾併案,不尊重三百一十二位住戶,法扶也沒有權力要求自救會的律師團退出,他懷疑是法扶向律師團施壓,不僅霸道也違法,絕對不會向法扶提出的訴求妥協。

法扶認為,如果開新案,法官不一定會照原本三百一十二人的賠償方式判賠,但如果法官同意併案,新的提告者也能在同一個賠償模式下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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