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花蓮縣府廣告盜圖 還登報紙頭版/高中生PO圖比對 直呼太誇張

王姓同學照片被花蓮縣政府外包廠商盜用,PO文表達立場。(轉貼自當事人臉書)

王姓同學照片被花蓮縣政府外包廠商盜用,PO文表達立場。(轉貼自當事人臉書)

2016/04/06 06:00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推動的青年住宅廣告出包!竟然被一高中生發現盜用他所拍攝的風景照片,在昨天見報的地方報刊登半版廣告,當事人氣炸了,在臉書社團上PO文,直呼:「太誇張!什麼時候被買去當廣告,我都不知道!」網友則罵聲連連,譏諷「太扯了」、「詐騙集團流行盜圖」、「還頭版耶XD」、「跟縣府要版權費吧」。

廣告公司稱誤植圖片

縣府發出聲明指出,廣告是委託旭豐多媒體行銷有限公司規劃設計,文稿、圖片等素材均由廠商自行拍攝或取得,目前廠商已與當事人取得聯繫,縣府未來對於廣告內容將更嚴格把關,避免引發困擾。

就讀高中的王同學昨天於「花蓮人」社團PO文指出,自己在光復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拍下的風景照,疑似被花蓮縣政府盜用,還被刊登在地方媒體更生日報頭版,讓他直呼誇張。

他抱怨,「誰可以告訴我這是什麼狀況?早上一翻開報紙就被嚇到,『這不是我的相片嗎?』什麼時候被買去當廣告我都不知道……,感謝花蓮縣政府願意用我的照片,但應給個交代或告知吧!」並貼文附上自己拍的照片比對,網友紛紛留言直呼誇張。

旭豐多媒體行銷發出聲明書表示,承攬花蓮縣政府一○五年廣告標案,製作青年住宅廣告於四月五日刊登,廣告底圖是出自花蓮縣「綠野香波農村發展協會」的照片,誤以為其乃公設協會官方圖片,故在未告知情況下加以重製刊登,對於未能事先告知深表遺憾。

作者呼籲縣府正視智財權

王同學表示,PO文主要是希望提醒縣府是公家機關,應該要帶頭重視創作及智慧財產權,是否和解將和父母商量後再做決定。

引發盜圖風波的花蓮縣政府廣告。
(轉貼自網路)

引發盜圖風波的花蓮縣政府廣告。 (轉貼自網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