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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愛作文徵稿】被冤枉真難受

2018/05/20 06:00

◎張玉靖/台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6年甲班(指導老師:董志明)

天氣正好,我的心情卻好灰暗,早上和我最好的朋友吵架了。她不但不相信我,還認為是我偷了她新買的筆,同學們對我投以不信任的眼光,我整天上課都提不起勁……

好不容易忍到回家,媽媽看我臉色不太好,關心的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放聲大哭,一字一句說給媽媽聽,媽媽拍拍我的肩膀,對我說:「忍一忍,海闊天空。事實會勝於雄辯。」這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

媽媽告訴我在她小的時候,某一天,外婆買了一個蛋糕,她坐在一旁吃飯,大家都回來後,外婆把蛋糕從冰箱拿出來,突然發現缺了一角,外婆馬上責備媽媽不可以先吃,媽媽只好細心地向外婆解釋,幾分鐘後,聽到舅舅說:「媽!蛋糕真好吃。」大家愣了一下,噗哧笑了出來,不知情的舅舅看了大家,也笑了起來。

媽媽說完後,連我都笑了出來,默默的把這句「忍一忍,海闊天空。事實會勝於雄辯。」放在心裡。隔天一早,那位同學馬上來向我道歉,原來是她搞了烏龍,把筆放在家裡了。我笑了笑原諒了她,同學們圍了過來,一言一語的說:「對不起,我真不應該懷疑你的。」我笑著不再說什麼……

冤枉彷彿是一枝針,狠狠的刺在別人的胸口,被冤枉者一定難受又憤怒;在事情沒有弄清楚前,千萬不要以訛傳訛,無情的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小學生愛作文徵稿令

徵稿對象:限國小三年級~六年級學生投稿

徵稿內容:題目自訂、內容不限,經學校老師指導過的文字作品,中年級(三、四年級)200~400字內、高年級(五、六年級)400~500字內。

投稿格式: 請將文字作品Email至writing@libertytimes.com.tw,僅接受Email電子檔投稿。另須註明該篇題目、作者的真實姓名、就讀國小的所在縣市、學校名、年級班級以及指導老師姓名,並同時附上作者的監護人真實姓名、連絡電話、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戶籍地址(含詳細區里鄰)、銀行帳號(供致贈稿費用,戶名需與監護人相同,另請附註銀行名稱與分行)。投稿Email主旨請註明「小學生愛作文」。

其他事項:

1.投稿留用與否會以電子郵件通知。一經錄用將擇期刊出,且編輯有權刪修。確定刊登日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2.作品須未曾於其他刊物、媒體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刊登資格,並由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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