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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遺蹟 淡海輕軌路線北移案碰釘子

十一號計畫道路側邊(圖右)部分旅館區範圍因應淡海輕軌工程需要,擬進行用地變更,所有權人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對此表達意見「不同意」。(記者李雅雯攝)

十一號計畫道路側邊(圖右)部分旅館區範圍因應淡海輕軌工程需要,擬進行用地變更,所有權人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對此表達意見「不同意」。(記者李雅雯攝)

2016/06/28 06:00

旅館區變道路 所有權人國產署不同意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淡海輕軌藍海線B07(沙崙站)至B08(台北海洋學院站)原定路線,因為遇上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城岸遺蹟,路線所需用地範圍需北移避開遺蹟,為此,十一號計畫道路側邊都市計畫中旅館區部分用地將變更為「道路用地」,所有權人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不同意」,全案將送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決定。

淡海輕軌第一期工程包括綠山線全線和藍海線三座車站,共計十四站,路線總長九.六公里。B07站和B08站間的路線行經沙崙海水浴場側的淡海路,本欲採十一號計畫道路拓寬工程,提供淡海輕軌平面路線,後因應文化資產坐落在原定路線上,改採高架化,且盡量北移以降低景觀衝擊,避開文化資產。

因應此項作業,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所屬的旅館區,其部分用地擬變更為「道路用地」、「古蹟保存區」和「古蹟保存區兼供道路使用」,但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以書面指出,變更後降低國有土地使用強度、減損國產權益,不同意變更。

根據城鄉發展局統計資料,旅館區面積為四.六九公頃,涉及道路用地變更範圍為○.三六六九公頃,也就是全區的七.八二%,若加上「古蹟保存區」、「古蹟保存區兼供道路使用」,變更範圍比率則為八.七%。

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長謝惠琦表示,淡海輕軌工程取得用地有大眾運輸公共利益考量,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所提出的意見將一併送到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都市計畫變更獲得同意或是修正後同意,會再報給內政部,屆時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若有意見可再向內政部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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