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3歲小堂妹嘿咻 軍人判刑
2016/07/03 06:00
簡訊月經來沒成證據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全姓現役職業軍人,2013年底帶年僅13歲、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堂妹小婷(化名),去「小人國主題樂園」遊玩,返家途中以休息為由,把她帶到旅館內嘿咻,事後擔心她懷孕,透過手機簡訊詢問「月經來了沒?」嬸嬸看到並提出告訴。全男辯稱只有撫摸、親吻而無性交,台中高分院卻認為,若僅撫摸,何須詢問月經是否來了?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徒刑2年,緩刑4年,條件是支付公庫10萬元。
交往3個月帶去旅館
判決書指出,小婷就讀國小五年級時,因母親改嫁給全男的叔叔,與全男成了堂兄妹,全男是自願役軍人,預計服役到2017年6月底。全男與小堂妹於2013年9月起開始交往,同年11月16日,全男休假帶小婷到桃園市龍潭區的「小人國主題樂園」遊玩,傍晚返家途中,把小婷帶到旅館,先撫摸小婷,之後發生性關係。
事隔一個月之後,全男以手機簡訊詢問小婷月經來了沒有?嬸嬸看見女兒手機內的訊息,感覺怪異,詢問女兒,得知雙方發生性關係。法院審理時,全男辯稱僅撫摸、親吻,沒有發生性關係。
法官卻認為,小婷供稱感覺到全男進入她的身體內;另外,如果沒有發生性關係,何須詢問月經是否來了?依據現役軍人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徒刑2年;不過,考量小婷與全男是男女朋友,嬸嬸也願意原諒,宣告緩刑4年,條件是支付公庫10萬元,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