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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司機抗議 交局:輔導轉任

BRT(台中快捷巴士)公司解散後,部分BRT司機昨到台中市政府前陳情要求還工作權!(記者廖耀東攝)

BRT(台中快捷巴士)公司解散後,部分BRT司機昨到台中市政府前陳情要求還工作權!(記者廖耀東攝)

2016/09/13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快捷巴士(BRT)公司已在七月十八日走入歷史,部分司機不滿工作權未獲保障,十二日到市府抗議遭惡意解雇,要求市府還給他們原有的工作,交通局主秘黃士哲出面接下陳情書。交通局表示,部分員工不願轉任至台中捷運公司,也不接受資遣條件,將持續努力輔導其轉任。

不滿市府錯誤政策 後果讓員工承擔

BRT自救會表示,監察院台中審計處一○四年度的「台中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明確指出,台中市政府的「錯誤政策」,造成BRT虧損六億元,卅二輛雙節公車目前閒置中,浪費四億三千九百多萬元資產,「總損失超過廿億元,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自救會指出,市長林佳龍八月七日在媒體公開肯定政府處理國道收費員的方式,交通局長在議會也公開表示會以最優條件給予BRT員工資遣費和慰助金,因此,自救會要求比照國道收費員七個月的慰助金,交通局卻用全部五.五個月打發。市府的錯誤政策導致BRT公司虧損,後果卻讓員工承擔,犧牲他們的工作權,他們要求市府讓卅二輛雙節公車重新投入市區客運,解決司機失業的困境,也避免浪費公帑。

交通局與BRT員工已進行三次勞資協商,司機表示,交通局提出的工作都是巡捷運工地、巡馬路,不符合其專長,且薪水只有三萬元,遠低於原薪水五萬元,他們無法接受,若市府再無善意回應,自救會將提訴訟。

交通局:資遣費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交通局長王義川對此表示,原BRT公司五十七位員工中,卅九位商定留用,投入捷運籌備工作,依照專長分派至機械、資訊、車輛、行控部門;三位主動離職;另十五位不願意轉任捷運公司,將予以資遣,市府提出的資遣條件為一個月薪資加四.五個月慰助金,合計五.五個月。

王義川說,資遣員工中,有人要求七個月慰助金,也有人主張十二、廿、廿四個月不等的高額資遣費,但資遣給付金額的商定不能漫天喊價,國道收費員的年資至少十年起跳,BRT司機年資頂多二年,資遣費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至於轉任的薪水問題,捷運公司沒有月薪五萬元的職缺,大部分是三萬元出頭。

另外,卅二輛雙節公車已上網招標,將由民間業者承租,十月四日開標。王義川表示,業者表達強烈意願,雙節公車有機會再加入台中市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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