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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ke8成市府買單 專家宣導是補助

多位專家學者都建議,應給予自行車在道路上一個「地位」,並設置安全設施。(記者蘇金鳳攝)

多位專家學者都建議,應給予自行車在道路上一個「地位」,並設置安全設施。(記者蘇金鳳攝)

2016/10/21 06:0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市府廿日舉行交通安全督導會報,多位專家認為,自行車發展至此,市府應給予自行車在道路上一個地位,且應設置安全設施,不能任由公車與自行車爭道;也有學者建議,市府應讓民眾建立前卅分鐘是市府補助,而不是免費,未來才有調整空間。

前卅分鐘免費 市府未考慮取消

交通局在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提出「台中市公共自行車(iBike)租賃系統執行情形」專案報告,局長王義川表示,統計到目前,公共自行車總租借次數已突破六一○萬次,平均每天一萬二千至一萬三千、假日一萬五千借車次數,每一台一天可借六次以上,平日多是學生,假日則是旅客。

目前台中市騎公共自行車前半小時是免費,四小時內是每卅分鐘十元;王義川指出,根據統計,民眾騎iBike卅分鐘內還車佔八十四%,騎卅分鐘至一小時十.二%、一個小時以上僅佔五.八%,騎短程非常清楚,等於八十四%的錢是市府所出。

交通顧問許添本表示,騎公共自行車愈來愈多,應明白告知民眾是市府補助前卅分鐘,而非免費卅分鐘,如此未來才有調整空間,因為騎公共自行車愈來愈多,政府的負擔會愈來愈重。

顧問劉曜華指出,公共自行車發展到達這個階段,市府要處理安全問題,他就看到在逢甲商圈,自行車跟公車擠在一起,市府應進行專案研究,賦予自行車在道路上一個地位,要興建輔助設施、設備,給自行車使用。

顧問李克聰則建議市府應進行中市民騎公共自行車的目的調查,是運動還是通勤用,也建議重視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

王義川表示,目前正在推廣階段,尚未考慮取消政府補助的前卅分鐘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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