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次搜救2天 稱推女友下山…假的!
2017/01/01 06:00
男為探離家女友下落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縣名間鄉有重度精神障礙的47歲張姓男子,前晚聲稱與55歲陳姓女友有金錢、房屋等財務糾紛,將女友帶至名間鄉松柏嶺將人推下懸崖,之後自行前往彰化縣三家派出所報案,警方、消防單位獲報動員百人次搜山,直到昨下午警方聯繫上陳女確認安全無虞,才知道張男為得知離家女友的下落,竟不惜自首謊報犯案,害警、消白忙一天一夜!
警方調查,張某曾與同居陳女在台中經營彩券行,後來雙方疑因金錢糾紛,陳女憤而離家至今已3、4個月。
張某前晚報案時,宣稱到台中市霧峰區找到騎機車的女友,之後將人載往名間鄉松柏嶺,但因發生口角,一時氣憤將人推下山,現場並指證一墜落處,由20多名消防人員垂降漏夜搜索,承辦員警則到台中尋找陳女機車,兩路人力忙到凌晨2時仍無所獲,昨早才又繼續搜索。
張某前天因留置警局一夜,昨早情緒不穩送往草屯療養院診療,之後情況穩定才又被帶到現場與住家清查;另方面,承辦員警則持續聯絡陳女,直到下午陳女手機開機,獲悉成了警、消協尋對象,才趕緊到鄰近警局回報人身平安。
檢方稱未構成誣告罪
南投消防局指出,南投、彰化2天共派出70人次垂降與地面搜索,針對現場5、6處可疑墜落點尋人,由於事發地斷崖落差近400公尺,增加搜救難度,沒想到最後卻是白忙一場。
檢方則說,刑法誣告罪構成要件是要狀告他人,但張某自首謊稱犯案,誣陷自己並不構成誣告罪;而在筆錄部分,雖製作不實筆錄涉及偽造文書,但因警方有查證之責,因此也不見得能成立。警方原本要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惟張某罹患身心疾病,現行只能強制就醫,後續將偕同消防單位研議其浪費搜救資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