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振豐」解僱員工 工廠前抗議
2017/01/19 06:00
促依判決復職還薪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被振豐電子公司解僱的員工羅秋萍、陳貞溶,昨天上午由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陪同,前往桃園區振豐電子抗議,一行人於工廠門口舉牌高喊「法院判決還公道、惡質老闆莫再拗」,要求資方依桃園地院的判決,讓羅秋萍、陳貞溶復職,並返還解僱期間薪資;振豐公司對此不願表示意見。
振豐電子不表意見
羅秋萍、陳貞溶表示,她們在振豐公司工作了六、七年,由於是「論件計酬」,被公司片面認定是「承攬關係」,因此未投保、也沒提撥勞退金,還扣薪資的六%做為機器折舊,去年八月被資方以「承攬關係結束」為由解僱,之後法院判決雇佣關係存在,要求雇主補足非法解僱期間薪資。
兩人表示,振豐公司後來利用她們委任的律師出國空檔,要她們回公司上班,卻要求從事和以往不同的工作,且面對機台三百度的高溫,僅提供一般手套,更剋扣薪資,明顯違背判決內容,她們無法接受這樣的待遇,又被公司以無故曠職三日為由解僱。
聲援的電子業產業工會表示,原本十五日是振豐電子尾牙,因為工會醞釀抗議而取消,但勞工不會就此停止抗爭,更呼籲振豐公司應儘速恢復兩人原本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