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後清潔用事務費 學校質疑
2017/02/11 06:00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泰豐輪胎大火,不少鄰近學校受到嚴重的落塵影響,有校長反映說,市府教育局竟要求學校,若清潔費用金額較低,直接以各校事務費支出,質疑不該由學校付費善後;對此,教育局否認,表示各校事務費或教育局補助款都是公務經費,統計後會報請市府法務局,統一向泰豐公司求償。
泰豐輪胎大火當時造成桃園市大量落塵,中壢、平鎮地區至少有十一所鄰近學校需要清洗,教育局表示,火災翌日已聯繫環保局協助學校人員清洗,消防局也支援水車、人力幫忙。
由於後續的細部清理仍須各校自理,也衍生清潔劑、清潔工具等費用,甚至如操場、遊憩器材等遭受粉塵沾黏,若無法清洗完畢,後續可能必須翻修重做;有校長私下透露,教育局為了避免公文往返的麻煩,要求學校以事務費支出小額清潔費,相關費用明明應該向泰豐求償,教育局卻想讓學校直接買單。
教局稱暫墊 會向泰豐求償
教育局回應說,部分校長誤會了,對於比較難清理的遊憩器材及運動場地,為求儘快清理、避免公文往返拖延時間,才請學校先以各校事務費暫時代墊,若學校經費不足以支應,教育局會以公務經費協助,但這些金額事後都會彙整後報請法務局,統一向泰豐公司協商求償,絕對沒有要求各校自行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