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國小校地敗訴 彰縣拚不廢校
2017/02/20 06:0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針對彰化市大成國小校地徵收案,縣府因敗訴而可能廢校一事,縣府昨天表示,大成國小已建校完成,基於公益之理由,絕對不能讓地主收回爭議的土地,因而連日研商對策,副縣長林明裕今天將出面和學校與家長協商,決不讓廢校一事發生。
副縣長林明裕指出,縣府初步朝三個面向構思解決,一是透過司法救濟的管道聲請再審,希望從司法找到解決之道,二是若真的法律最後救濟的管道還是輸掉了,代表縣府要為當年興辦設校時程太慢付出代價,而依照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要連同本金利息賠償給地主,三是該筆賠償金額很高,錢要從何來?縣府可以自籌或透過中央政府補助,盡全力籌錢解決問題 。
林明裕表示,中央過去沒有補助賠償經費的案例,可是,該官司案內政部是被告,縣府是參加人,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該筆金錢賠償由被告內政部支付,所以縣府會再跟內政部討論,由於此事早已發生十多年,基於維持學生就學權益,縣府不會讓拆校還地的事情發生,更不會做出廢校舉動,希望家長放心。
對於廢校爭議,審理該案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法院審理結果,當時大成國小已建校完成,就收回土地部分,基於公益而依情況判決否准地主原告收回系爭土地,被告應賠償原告所受之損害;請求損害賠償部分,依判決結果應由被告內政部予以金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