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欠公所6.6億 分期還挨轟
2017/03/23 06: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舉債遠遠超過法定上限,引發縣民關注。另外,苗縣府積欠各鄉鎮市公所總欠款約六億六千萬元,不少鄉鎮市公所首長批評嚴重影響公所財務,希望縣府設法償還。最近縣政府去函各公所,表示每個月將至少償還七十萬。不過,有鄉鎮市長反批,「挪用地方的中央補助款,現在才分期慢慢還,沒道理」。
苗縣府主計處表示,縣長徐耀昌上任後,把償還公所債務列為施政優先目標之一,目的是不影響財政,妨礙地方公所施政運作,所以努力開源節流。
主計處指出,目前以積欠泰安鄉一億元、苗栗市九千九百萬較多,縣府透過通案控管基本行政開支、以及工程結餘款項,大約可以省下約兩億元,希望能夠早日還款。
苑裡鎮長杜文卿批評,當時苗縣府隨便挪用中央給地方的補助款,讓地方頭痛,畢竟地方公所財源並不充裕,許多工程案只能自己先想辦法付給廠商,以免縣府的問題殃及地方,如今卻只用一紙簡單公文,表示將分期付款還錢,對於被欠款動輒超過千萬的公所而言,簡直是杯水車薪,「不如一次還完」,不然許多鄉鎮市長卸任後都還不完,影響現任者施政,搞不好還會被民眾批評。
苗栗市長邱炳坤說,苗縣府一開始隨便挪用款項很「可惡」,加重市公所財政負擔;且幫縣府「施工」,工程款卻由公所先自行負擔,還遲遲等不到縣府款,許多補助發不出來,「只能認了」,如今要用這種方式還錢,令人無奈。
頭份市長徐定禎希望,苗縣府能注重財政自律性,不要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