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4萬盞選舉路燈 台電減至7千
〔記者顏宏駿、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以往因選舉之故,多出四萬多盞未列冊的路燈,被稱為「選舉路燈」,讓台電損失不少電費,為了彌補損失,近年來台電「軟硬兼施」,不但向法院提告,並透過各種管道與鄉鎮公所達成和解,將四萬盞未列冊的路燈銳減到七千二百多盞。
透過LED路燈補助
由於路燈的申請必須透過公所呈報,再經縣府和台電核可,手序相當繁複,部份縣議員或鄉鎮首長料定台電難以把關,為了攏絡選民,默許民間以「行路安全」為由私自接電,讓未列冊的「選舉路燈」遽增,事後公所也不認帳,拒絕繳電費,讓台電損失慘重,淪為最大苦主。
讓未列冊路燈曝光
台電不甘當「凱子」,於是展開路燈普查,發現彰化縣的十萬盞路燈中竟有四萬多盞沒有登記,而侵佔電費包括全縣的十三個鄉鎮在內,總共積欠台電一億二百五十九萬元的路燈電費。台電彰化區營業處副處長陳華信表示,目前除了提起訴訟外,也以和解、協調的方式,要求鄉鎮公所償還欠款,由於經濟部已定有「水銀燈落日條款」,縣內只要願意裝設省電的LED路燈即可獲全額補助,如此一來,未列冊的「選舉路燈」全數浮上檯面,公所只要繳掉之前的欠款,就能取得路燈的合法身分,並獲得LED路燈的全額補助,目前僅有員林市還有「未列冊路燈」。
台電表示,員林市未列冊路燈為四千八百零五盞,埔鹽鄉也有二千二百多盞,而埔鹽鄉的欠費已透過法院查封其名下土地,所拍賣土地足以償付欠款,員林市的訴訟若定讞也會比照辦理。透過司法追訴,除埔鹽鄉和員林市不願和解,其餘欠費鄉鎮市都願意依約償付所欠電費,而絕大部分「無照路燈」都在和解的過程中「合法列冊」。
針對此事,員林市公所表示,員林市早就汰換耗電的水銀燈,採用較省電的高壓鈉燈,但換裝LED燈雖然全額補助,故障率卻偏高,且亮度會隨著時間衰減,為節省國家經費,還是繼續使用高壓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