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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一例一休 清潔工投訴:不敢檢舉

2017/04/21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針對一例一休勞動新制,花蓮縣長傅崐萁上月公開呼籲中央要延後五年後再實施,展現不挺中央修法態度。花蓮遠東百貨有清潔工向本報投訴指出,勞動新制上路後,他們仍維持月休六天,另二天用給加班費方式上班,但給的加班費根本不足,且本薪低於基本工資,但他們也不敢向縣府檢舉,感覺縣府根本不會保護勞工權益。

花縣府:勞資爭議可申請調解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加富強調:「不會不處理」,若勞工認為雇主有違反勞基法的部分,像是基本薪資不足、加班費不足等勞資爭議,還是可以跟社會處申請調解,目前一例一休還是勸導期間,希望雇主能符合法律基本規定;而清潔公司本薪低於基本工資,若有其他勞務獲得的報酬,例如獎金、津貼等,也屬於工資範疇,但若當月沒有領到獎金,薪資就低於基本工資的話就不行。

清潔員向本報投訴指出,本薪只有二萬零四百元,低於基本工資二萬一千元,要加上全勤獎金二千元後才會超過基本工資,而少二天的休假,公司雖有補加班費給他們,但一天才七百,根本不符合勞基法加班費規定,而平日加班,也沒有給足額的加班費,因為清潔都是外包,他們向遠百高層反應後,包商反而回過頭來找他們的麻煩,一副「不爽不要做」的態度。

清潔員說,很多同事都很弱勢,有的還單親,必須要靠這微薄的薪水過活、養小孩,有個還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工作就被拗最多,加班費感覺都亂算少給,擺明吃定身障者,而縣府又宣示不挺一例一休,更讓雇主有恃無恐,他們也不敢去跟縣府檢舉違法,覺得根本會被忽視,這樣包商靠著違法壓低工資,低價搶標到遠百的契約,根本是劣幣驅逐良幣,勞工處境更加惡化。

花蓮遠百回應指出,遠百對於所有委外的外包工作,都會要求包商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對於清潔員投訴部分,已經有向包商要求要符合一例一休、加班費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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