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共享 電馳得標一年內營運
2017/04/28 06:00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交通局率先全國,引進「電動汽車共享系統」,招商評選出爐,由電馳公司得標,預計一年內開始營運,二年內將建置完成五十處租賃站,提供至少八十四輛電動車甲地租乙地還服務。
因應全球暖化及空污問題日益嚴重,為減少私人運具,高雄市交通局率先引進「電動汽車共享系統(K-ecar sharing)」,向智慧低碳城市邁進一步。
高雄市交通局昨天宣布,「電動汽車共享系統」已順利招商,由電馳公司得標,將結合國內汽車大廠,提供電動共享汽車服務,並於近日完成簽約,預計於市區重要行政中心、觀光景點、捷運站、商圈等地,規劃建置租賃站。
兩年內建置完成50處租賃站
交通局長陳勁甫說,將與得標團隊簽立九年十個月的約,最快於一年內,先設置五處站點,開始營運,二年內則建置完成五十處租賃站,提供至少八十四輛電動車甲地租乙地還服務。至於租賃站設置地點,簽約後將開始勘查。
交通局強調,為降低民眾小汽車持有數,及改善高雄市交通壅塞、停車問題及空氣品質,率先推動電動共享汽車系統。
未來民眾只要加入會員,透過電子化認證方式,就可進行租借服務,並依實際使用時間長短計費,採甲地租車乙地還車模式,減少尋找停車位問題,民眾不僅可省去購車成本,又可節省稅金。
陳勁甫表示,電動共享汽車系統,已在歐美等先進國家發展多年且技術成熟,國內目前尚未有城市正式引進,今年十月生態交通全球盛典期間,將於哈瑪星地區設置示範租賃站,提供民眾體驗試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