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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渣堆置 雲檢:合法但觀感不好

雲林底渣四處堆放,引發安全性與合法性的質疑。(記者廖淑玲攝)

雲林底渣四處堆放,引發安全性與合法性的質疑。(記者廖淑玲攝)

2017/05/23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垃圾問題愈演愈烈,因一噸垃圾得回運一﹒八公噸底渣,引發抗爭,還傳出有人檢舉縣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非法堆置;雲林檢方則強調,程序合法,只是社會觀感不好。

縣民恐慌 不滿未宣告安不安全

焚化垃圾後的二次產物「底渣」,讓中央及地方政府陷入難題,底渣無法有效去化,造成垃圾處理困難重重,沒有焚化爐的雲林更陷入垃圾大戰的困境,去年底起各縣市紛採「以量易量」政策,不收取垃圾處理費,卻要求外縣市每代燒一噸垃圾要運回一﹒八噸的底渣,底渣在雲林縣多處鄉鎮堆放更引發縣民恐慌,質疑合法性,尤其不滿縣府球員兼裁判,只許縣府四處堆放,卻未能公開宣告底渣究竟安不安全?

雲林地檢署指出,查獲的底渣污染案都是被告未依申請堆放在農地、魚塭造成違法,而雲林縣政府將底渣堆放在各鄉鎮垃圾處理場屬環保用地,根據現行法令是合法的,但也坦言如此做法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環局要求公共工程優先使用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縣內目前還有約二萬二千餘噸垃圾未去化,運回底渣有五千二百多公噸,分別暫置於古坑、虎尾、口湖等垃圾場;雖然縣府提送的「雲林縣使用焚化爐底渣自治條例」未通過,已依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要求縣內公共工程需優先使用底渣產品。

林長造強調,現階段雲林縣各重要交通路段規劃即將施作紐澤西護欄,為有效執行底渣去化,已要求業者以底渣及一般混凝土以一比一比例打造,計畫施作一萬個,短期間內就能執行並解決暫置的底渣。

林長造說,雲林縣同時也將嚴格執行垃圾減量及建造生質能資源中心等多元化處理方式,至於林內焚化爐重啟環評作業,也是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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