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文化處停車場 7月起收費
2017/06/23 06:00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縣文化處停車場已完成委外經營,得標廠商預計七月開始收費,由於販賣區的貨櫃屋無法在停車場啟用前完成工,將在停車場內設置攤販臨時營業處,台大雲林分院前的埤口路也將公告禁止路邊停車。
台大雲林分院前 埤口路禁停
雲林縣文化處為了做好台大雲林醫院前第二停車場及埤口路流動攤販及交通管理,將停車場OT委外經營,並增設廿六個貨櫃屋商店街,優先納入原有流動攤販,讓交通及攤販可以恢復秩序,得標廠商預計七月開始收費。
文化處長林孟儀表示,廠商會進行停車場車位重劃,改善整體環境,埤口路也將劃紅線公告禁止停車,改善台大醫院前停車及交通亂象,停車場內會預留十四個貨櫃商店區空間,將設置一處管理中心及廿六個商店,每個商店月租金不到四千元,原有攤販進駐,還有打折空間,因七月商店區來不及完成施工,所以在停車場內劃設攤販集中區,讓流動攤販可以先進區內營業。
流動攤販進停車場集中營業
攤販表示,已接獲七月將需到停車場內營業訊息,在貨櫃屋完成前,平面的攤位租金將依月票停車位收費,一個車位大的營業空間月租約一千兩百元,價格還能承受,但等貨櫃屋完成後,一個店面的租金將漲至四千元,租金等於漲了三倍,價格偏高,加上不知顧客是否願意走進停車場消費,讓未來充滿變數,但事已至此,只能配合,未來且戰且走。
文化處停車場小客車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十元,每日收費上限一百元,停車場有兩百四十九個停車位,其中有五十個月票停車位,月票一千兩百元;停車一個小時只收十元,價格已經很低,要比照部分醫療院所第一個小時不收錢的機會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