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內飲食挨罰 一年數百件
2017/06/24 06:00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台北捷運多設於商業、娛樂和購物街區的中心地帶,乘客稍不注意,邊吃邊喝搭乘捷運,就會違規遭開罰。北捷站務處長楊秦恆表示,依據交通部訂定的大眾捷運法規定,旅客如果在捷運站內飲食,即處以一五○○元至七五○○元罰鍰。不過,台鐵與高鐵則無相關法令規範,禁止民眾飲食。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曾平毅指出,捷運系統不同於台鐵與高鐵,因此才禁止民眾捷運內飲食。
根據大眾捷運法規定,旅客在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一五○○元至七五○○元罰鍰。據北捷統計,一○三年的違規件數四五五件,一○四年為五○九件,一○五年則是五○七件。楊秦恆表示,乘客違規飲食站點,台北車站名列第一名;至於違規地點,車站內的比例高於在車廂內飲食的比例。
曾平毅說,台鐵與高鐵系統,與捷運系統不同,才開放民眾飲食。他指出,台鐵屬於平面軌道系統,高鐵則是高架系統;即使開放飲食,老鼠也很難進入系統,咬壞電線。然而,台北捷運屬地下化系統,並行經餐廳、商圈等地區,一旦開放乘客飲食,並引來老鼠進入捷運,恐造成線路安全的疑慮。
有民眾認為,喝水屬生理需求,呼籲捷運應開放。不過,曾平毅說,一旦捷運開放乘客喝水,稽查人員難以從液體顏色判定乘客是喝酒還是水,因此不建議捷運開放飲水,但有特殊情形,北捷多會通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