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駁斥虐菲籍漁工 蘇澳漁會聲援
漁界不滿檢方傳訊 促還公道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蘇澳籍漁船僱用的菲律賓籍漁工,上月在民團陪同下指控台籍詹姓船長及船員虐待,還爆出險遭推下海,詹姓船長最近被檢方以違反「人口販運法」之名傳訊,引爆地方漁界怒火,蘇澳區漁會昨召集漁民大動作澄清說,「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要求還給漁民公道;縣府回應,勞雇雙方若在工作上有疑慮,可透過勞工處協調。
今年五月間,這名菲籍漁工疑因海上作業不慎,鮪魚纜繩從手中鬆脫,引發後面台籍船員不滿,詹姓船長聞訊前來,三人發生口角;事後漁工轉述說,當時船長及台籍船員把他逼到船邊,試圖推落海,上岸時認為申訴無門,向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等人求助,漁工工會召開記者會控訴,鬧得滿城風雨。
「我不可能虐待漁工!」,詹姓船長說,發出不平之鳴的菲籍漁工,跟著他出海已有七年,彼此有感情,自己怎麼可能隨便打人,事發時,漁工收回鮪魚纜繩沒抓好,造成後方台籍船員有危險,因此被大聲斥責,他擔心產生事端,及時拉開兩人,想不到傳成台灣人打菲籍漁工。
詹姓船長無奈地說,「台灣人沒這麼壞」,菲籍漁工所言非事實,此事發生後,對人性失望,考慮在船上安裝監視器,以免日後再遭民團及外籍漁工誣陷。
蘇澳區漁會理事長蔡源龍說,縣府勞工處提供一九五五專線給外勞申訴,應另設置雇主及台籍船員申訴專線,若有糾紛,約詢雙方公平處理,不能只聽一面之詞。
勞雇間糾紛 可透過勞工處協調
李麗華受訪時回應,投訴的菲籍漁工,是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會員,為保障會員權益,她才協助申訴;縣府勞工處長黃玲娜說,勞雇間的糾紛,可透過勞工處協調,這次接獲菲籍漁工申訴,曾約詢兩方當事人,了解事發經過,隨後依漁工意願,幫忙轉換雇主,日後如有相關問題,請向勞工處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