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用品 近3成標示不合格
2017/08/12 06: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近年來露營蔚然成風,業者看準商機,推出多項露營用品裝備搶市場,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抽查露營用品,發現標示近三成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要求業者改善,限期未改善將處以兩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
經發局抽查大賣場及體育用品店,查核帳篷、睡袋、露營折疊桌椅、露營燈、露營墊及冰桶等相關露營用品共一五四件,其中四十四件標示不合格,以露營燈廿七件最多,其次為帳篷及露營折疊桌椅。
經發局分析,露營燈多為未完整標示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額定電壓(V)/額定頻率(Hz)及產地;帳篷、露營折疊桌椅、露營墊、睡袋及冰桶商品,有半數未完整標示製造(進口)商名稱、電話及住址等資訊。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過去曾發生露營民眾在夜遊途中或晚間煮飯時,露營燈故障不亮的窘境,建議民眾選購時,留意包裝上注意事項及使用方法等標示,避免買到問題商品或使用不當,影響全家出遊玩樂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