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 社會住宅申租條件放寬
2017/08/17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配合中央「住宅法」,市府都發局修正「台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條文,放寬社會住宅申租條件,並且篩選評估釋出閒置公有房舍,預計年底完成規劃案,明年底逐步完成一百戶,另外,為鼓勵房東釋出空屋,都發局也著手推動「包租代管」機制,媒合房東與房屋仲介合作平台,希望多元化型態,以符合無殼蝸牛或弱勢族群居住需求。
都發局說,「台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條文修正重點,主要是配合中央政策放寬「社會住宅」申租資格,以往申請門檻需要多重評估家庭成員,修正後簡化成員條件,不一定需要扶養父母或身心障礙者才能申請,另外,未設籍南市但在本地工作或就學,經濟弱勢也能申請。
明年底目標完成一百戶
都發局表示,南市公辦「社會住宅」來源將採取兩種模式,一種是透過都更案取得公益性回饋,未來精忠二村、平實營區、二空新村列入評估目標,另外就區位地點、修繕經費、格局空間因素,釋出閒置公有房舍作社會住宅,預計今年底完成規劃案,再依經費籌措進度展開整修,盼明年底目標完成一百戶。
此外,蔡政府力推八年廿萬戶社會住宅,其中「包租代管」八萬戶,鼓勵民間釋出閒置空屋,第一年六都目標一萬戶,南市「配額業績」一千兩百戶,「包租」與「代管」各六百戶。
都發局表示,已著手研擬合作機制,作為房東與房仲業媒合平台,相關辦法可望今年九月出爐,而房東出租可享有房屋稅與地價稅減收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