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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筆記》被認罪

2017/09/12 06:00

李明哲真的認罪悔改了。

縱然如此,無損於他的勇氣,「被」字寫在他驚恐的眼神中,讓人了解被失蹤一百七十六天的遭遇必然被巨大精神壓力宰制,會被寂寞孤立無援擊垮吧。

他跟另個人受審,關於顛覆國家政權的手法,其實很雷同於早年台灣國府炮製的政治案。都有人叛亂或意圖顛覆被抓,自白牽扯主角,於是成案。

極權專制的法西斯政權雖有國家不同之分,卻都是孿生子,通過槍桿子與司法高壓鞏固少數人專政,再由同享利益的政黨集團以特務恐怖手法,滲透社會機關以控制成員,達成永久執政的目的。

李明哲案有很強威嚇口氣,針對台灣意識而發。擺明誰批罵他、反他、站在對立面,都是在顛覆國家政權框框裡。

標準的惡霸,只許我罵你,不容你吭聲!

兩國不相隸屬,也無關係,居然要辦到對方國民被承認「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中國現行制度、中國政府」來?民主台灣國家的人整天罵政府、抗議大官,是無法想像的。

故,李明哲感謝中國文明辦案的說詞,最教人深思!

(資深記者黃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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