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筆記》不許一路哭
2017/09/13 06:00
一般道路有三寶,國道也有好幾個寶。
深夜六死十一傷的重大車禍,據說是為了閃避個開車不開燈的大寶所致,要怎樣防患未然呢?
酒駕逆上國道,化作人間凶器,不害死也驚死人,這種類,若不撞死,須永久吊照。慢龜速要列入與飆車速同款罰則,被堵被塞到肝火大動從而發生車禍時有所聞。物品未牢固在行駛途中脫落,波及後車造成事故,應課以重刑罰。
高速,是車禍死傷的最大因素。可是,高速公路怎能不高速?所以,周邊危險狀況的避免與排除,就是執法的交通機關第一要務。
在間不容髮的高速運動中,除了駕駛人需有健康狀態和充實經驗,監視機的功能必須予以擴充,比如夜間不開燈,可以研究捕捉車輛作為並警告、提醒該車及周邊車輛駕駛小心預防。
國道十號夜間酒駕逆向已出現兩起並造成憾事,第一起之時,可以做後事之師,可是,仍爆發第二起,就有檢討的必要,不消弭,會有第三起,坐視,政府良心豈安?
國道警察只抓超速?太大材小用、誤用了!(資深記者黃明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