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4議員涉詐領 民代促調整助理費科目

2017/09/22 06:00

〔記者王俊忠、陳鈺馥/綜合報導〕台南市已有四位市議員捲入詐領助理費弊案,這風暴雪球愈滾愈大!檢方建議市議會有關單位檢討此制度設計是否有問題?應監督議員落實聘用助理。一位不願具名的市議員建議中央政府可考量調整助理費的科目,將助理人事費改為人事兼公務費,讓議員運用這筆經費有些彈性,但一定要用在助理與服務處公務費用上。

議會行政組︰可向內政部提案修法

對於議員的建言,南市議會行政組主任曾蘭芬表示,有關議員助理費編列法令規定是全國直轄市議會一體適用,主管機關是中央內政部,現行規定助理費是人事費,須由議會直接撥到議員聘用助理的個人帳戶,如這位議員提議有可行之處,可考慮由議會或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向內政部提案修法。

內政部︰非制度上的問題

內政部昨日則強調,詐領助理費是道德操守瑕疵,非制度上的問題,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員可以聘用六至八人的公費助理,一名助理補助多少費用,可領多少錢都有明文規定,不能因不夠用就「取巧詐領」。

內政部民政司指出,這是道德操守問題,請領規定及要件都有規定,不符合資格、非助理就不能領。

民政司認為,過去常有地方民代反映補助太少,欲提高助理人事費用補助,但跑攤助理、法務助理性質都不一樣,不可能因想要錢多一點,中央就把人事助理費改成人事兼公務費,用公務費用名目,去支應龐大支出的跑攤開銷。

有議員私下說,落實聘用助理,要靠議員自律,如作法便宜行事,不要說議員,恐怕連立委都會捲入這觸法漩渦,以直轄市議會編列一位議員每月有廿四萬元助理費,可聘任六至八位助理為例,為免議員誤入違法陷阱,不妨修法從寬讓議員彈性運用這筆經費。

議員表示,如議員要廿四萬元全數聘足助理,那沒有問題;但若議員覺得不需要聘足助理,沒花完的助理費可作為服務處公務支出之用,重點在於預算科目須從人事費改為人事兼公務業務費,但這涉及中央修法層面,不是地方議會能決定,有一點要確定的是廿四萬元公款不能放進議員私人口袋。

吳通龍涉詐領 20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市議員吳通龍涉嫌詐領助理公費案件,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人員到吳通龍議員等人住處、服務處等十二處據點搜索,並傳訊吳通龍、吳妻等十七人到庭應訊,昨凌晨對吳通龍偵訊後以吳涉貪污利用職務機會詐財、行使偽造文書等罪犯嫌重大、諭知廿萬元交保;其他人士都請回。吳通龍喊冤說,選舉快到了,是遭人陷害的,這是政治迫害。

台南市迄今先後有四位現任與卸任議員因涉詐領助理費遭調查,三位是民進黨籍、一位國民黨籍。前市議員楊麗玉在今年五月一審被依貪污與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八年半;至於前市議員陳文科,檢方於今年九月十二日偵結,指陳涉詐領助理公費六四九萬餘元,依貪污罪嫌起訴,但考量他悔過、態度良好,請法官從輕量刑。市議員陸美祈也傳涉詐領助理費,九月十四日檢方已對陸美祈諭知廿萬元交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