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用品抽查 3成標示不合格
2017/09/26 06:00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中秋節將至,為讓市民安心選購烤肉用品,市府經濟發展局與消保官近期抽查市售「烤肉用品」,結果有三十.五八%的商品標示不全。經濟發展局表示,此次抽查廿七家商店的二○六件烤肉用品,共有六十三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其中以中國製的廿五件最多。
經發局指出,抽查發現的六十三件不合格烤肉商品,以烤肉網廿六件最多,烤肉夾十六件;其中卅九件未標示「保存方法」,卅七件未標示製造(進口)商資訊;中國製的有廿五件、台灣製廿三件、印尼及越南製各兩件,未標示產地來源有十一件。
經發局局長朱松偉說,「商品標示法」規定,烤肉用品應標示的項目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日期」、「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方法」及「注意事項」等。
朱松偉表示,烤肉用品如烤肉架、烤肉網等若使用材質標示不清,如為劣質材料,經高溫燒烤且與食材接觸後,恐有衛生安全問題;呼籲民眾近期購買烤肉用品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