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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處設基金會 議員批規避監督

桃園市文化基金會位於桃園文化館內,目前除了管理、策展該館舍,也負責桃園協助拍攝中心業務。(記者陳昀攝)

桃園市文化基金會位於桃園文化館內,目前除了管理、策展該館舍,也負責桃園協助拍攝中心業務。(記者陳昀攝)

2017/10/24 06:00

市府:未違反相關辦法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市議員林正峰、劉茂群等人昨天在議會指出,市府部分局處設有基金會,這些基金會由市府獨立編列預算,且沒有細目,質疑是藉此規避議會監督,要求主計處糾正;主計處長林世杰解釋說,款項是以捐助的方式編給基金會,市府的預算科目中本來就有補、捐助項目,沒有違反相關辦法,而且基金會執行預算時,還是得透過局處核定。

根據主計處資料,文化局轄下的桃園市文化基金會明年編列八千五百萬元預算;客家事務局轄下的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明年編二千萬元;原住民族行政局預計年底成立的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明年也編列三千萬元。

林正峰對此質疑,這些基金會與各局的業務息息相關,應該直接從各局的經常門預算補助,或對外募款,而不是直接由市府補助。市議員徐玉樹也認為,基金會應該對外募款,現在這樣的運作模式,失去成立的必要性。

市議員劉茂群、萬美玲也提出質疑說,基金會編列預算時沒有細目,根本是在規避議會監督。劉茂群更說,她查出客家文化基金會一筆人事費用,細項是職掌LINE回應,感覺是藉基金會做人事補貼。

「文化基金會的董事長就是市長鄭文燦,怎能說不受監督?」文化局長邱莊秀美表示,文化局以專案行政委託的模式,將部分業務轉給基金會分擔,兩邊的業務不重疊,且具有與民間合作的彈性,但各項支出仍須經文化局核定,並於議會決算審查,議員也可以依此質詢市長。

客家事務局長蔣絜安表示,客家文化基金會今年六月開始運作,最初只有以LINE推廣客家文化,接下來會規劃客家文創中心、客家諮詢小組、客家百工百業推廣等,存在確實有必要。原住民族行政局長林日龍則表示,基金會最快今年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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