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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後村圳沉砂池、紀念碑列暫定古蹟 整地喊停

地主整地要在沉砂池基地(左邊)蓋住宅大樓,但同意保留水圳及紀念碑。(記者翁聿煌攝)

地主整地要在沉砂池基地(左邊)蓋住宅大樓,但同意保留水圳及紀念碑。(記者翁聿煌攝)

2017/11/18 06:00

地主申請建大樓 文史團體阻擋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樹林與新莊交界處的「後村圳」沉砂池和紀念碑,為列冊追蹤的文化資產,地主近期申請開發興建住宅大樓,剛動工整地就被文史團體阻擋,文化局昨邀集學者專家進行現勘,已列為暫定古蹟,要求停工。

到場的台灣土地倫理發展協會秘書長陳健一指出,後村圳從清代就是大台北區的重要水圳,灌溉範圍廣至板橋、樹林、新莊及八里岔一帶,是早期新莊、樹林聚落發展的基石,雖然已不具備灌溉功能,但其空間與歷史文化有重要意義。

樹林文史工作者鄭至翔表示,後村圳遺址的沉砂池與「後村圳灌溉改善工程紀念碑」,為民國四十三年所建,文化局雖在兩年半前列冊追蹤,但以缺乏經費為由,後續審議列為古蹟遙遙無期,才導致現今地主動工破壞現場景觀,文化局監督不周,錯失有效管理機會,造成古蹟受損。

地主:依法申請 停工影響權益

地主黃先生說,沉砂池土地為他家所有,卻長期遭政府佔用做為水利設施,但他仍依法繳交土地稅和遺產稅,還要付民眾在沉砂池亂丟垃圾的罰款,原本希望政府能徵收,但政府說沒錢,經水利局確認沉砂池已無功能,將土地還給地主,他依法申請興建住宅大樓,同時願意保存後村圳水路及紀念碑,但文史團體主張要原狀保留,還要工程停工,已影響到地主權益。

文化局昨邀集古蹟審查委員到場現勘,並且在區公所聽取雙方陳述意見,審議結果將於「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聚落建築暨文化景觀審議會」時公布。

文化局長林寬裕說,文化局已在兩年前將「後村圳灌溉改善工程紀念碑及沉砂池」列冊持續追蹤,在審議結果公布前,當地已列為暫定古蹟,現場「大漢溪後村圳水路改道暨沉砂池廢除工程」必須停工。

文史團體抗議破壞水圳原貌,要求原貌保存。(記者翁聿煌攝)

文史團體抗議破壞水圳原貌,要求原貌保存。(記者翁聿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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