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三法上路 重罰遭漁民反彈
2017/11/18 06:00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二○一五年我國遭歐盟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的警告名單(黃牌名單),漁業署尋求台灣漁業「綠化」,今年一月「遠洋漁業三法」生效,嚴刑峻罰引來強烈反彈。
東港、琉球百噸以下小船 動輒罰數十萬
IUU分黃、紅牌,黃牌國須限期改善漁業管理,若轉紅牌將禁止該種國家漁產輸出歐盟,漁船出海也被禁入他國港口維修、卸魚等。根據漁業署資料,台灣遠洋漁業平均年產值逾四三○億元,外銷比例逾七成,若罰紅牌,衝擊非同小可。
漁業署籌劃逾年推動「遠洋漁業三法」的十五項子法今年上路,其中明訂重大違規樣態,罰則翻以十倍計,全國累積罰款已逾四千萬元,屏東東港、琉球百噸以下小船,動輒遭罰數十萬至百萬元罰單。
立委莊瑞雄指出,國字船名只因在海上被青苔遮掩就被罰六十萬元,還有很多漁船因為漏交卸漁報表等文件而遭重罰,漁民反彈者眾,政府不得不慎。
歐盟視察認件數縮水 質疑台灣玩假球
歐盟人員以開罰件數減少質疑台灣「玩假球」。業者批評漁業署不知據理力爭,反遭歐盟倒因為果,到頭來又是漁民受害。
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指出,歐盟指違規案件變少是執法不嚴,對台灣漁業界各種改善卻視若無睹,令人懷疑歐盟以非關稅手段干預貿易。
漁業署官員強調,遠洋漁業三法是未來擺脫黃牌的重點,會加強宣導,將與業界共同努力撤除黃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