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尾花回收再賣 竹縣議員促管理
2017/11/19 06:00
縣府:加強宣導 要求業者禁用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議員吳淑君長期跑紅白場發現,不肖殯葬業者回收告別式用過的高單價鮮花轉賣,有損消費者權益,要求縣府應整頓「腳尾花」亂象。
縣府民政處表示,未來會加強宣導,並針對縣內公辦的殯葬設施如竹東生命園區和關西禮廳靈堂,透過契約要求業者不能使用「腳尾花」,違者不排除比照新北市—「三犯」後列為拒絕往來戶。
吳淑君:定型化契約 增列註記
吳淑君要求縣府在殯葬業的定型化契約中,增列註記鮮花限定第一次或一次性使用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吳淑君說,有時告別式還沒結束,就有殯葬業者聚在外頭「虎視眈眈」。收走喪家親友致贈的高單價蘭花盆景、高腳花籃,稍作整理後轉賣。這些無良業者看準喪家悲傷無心注意這類瑣事以及國人不愛取用喪事所留相關用品,省了不少成本。
要環保助弱勢 有法醫推回收
致力殯葬改革的新竹地檢署法醫楊敏昇說,布置告別式場的大型花壇,如果全部限用第一次,造價動輒數十萬元,對經濟狀況較不好的家庭是很大負擔,也不夠環保,必須容許殯葬業者可回收再利用。
新竹市禮儀服務職業工會理事廖双台說,告別式場的花壇,是不是有重複使用?價差甚大,至少約六萬元與卅萬元之差。
廖双台說,他向來會先告知花壇是重複使用的,再根據消費者意願做調整。但國內法令並未明訂殯葬業者必須在契約內載明,告知喪家所使用的花壇等式場佈置用花是不是「第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