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樹20萬噸砂石堆3年 檢追公地占用
2017/11/22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第七河川局管轄的高樹鄉河川公地,長期被齊泰實業公司佔用堆放近二十萬噸砂石,七河局除追收補償金並限期移除,但該公司卻一再拖延,七河局遂將此案移請屏東縣政府開罰,檢調單位也介入偵辦。
助88風災清淤 業者盼再延2年
齊泰公司董座賴富堂強調,八八風災時,要不是砂石業者幫忙疏浚及清運砂石,復原工作不知道要拖到何時,該公司協助政府救災,把清出的砂石堆在那邊,運不出去、損失自行吸收,現在政府卻要開罰並調查該公司,教人情何以堪。
七河局於一○三年六月間清查發現,位於高樹鄉埔羌段緊臨齊泰公司砂石場的河川公地,被堆置近二十萬公噸的砂石,佔用面積超過一點五公頃,七河局除向齊泰追收四十五萬多元的補償金,並限期於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前清除砂石歸還土地。
但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於期限過後執行空拍任務時,卻發現被齊泰佔用的該河川公地依舊堆砂如山高,七河局於是移請屏東縣政府開罰,今年七月間,縣府水利處依違反「區域計劃法」向齊泰開罰十八萬元,齊泰則向七河局提出再展延二年的請求。
屆時仍未清空 官員:提告究辦
第七河川局長李宗恩表示,齊泰公司於八八風災時曾參與高屏溪疏浚,因砂石開採量大,在未獲許可下,擅自將砂石堆放在該河川公地上,齊泰以砂石市場需求減少及清運砂石路線受到限制等理由,要求展延至明年底,假如屆時仍未清空歸還土地,該局將提起訴訟,依法究辦。
屏東檢調單位已針對此案進行調查,將追查是否涉及非法占用國有地及公部門怠惰不作為情事。